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支出,促进街道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特完善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所属各事业单位,政府及部门所属的经营性实体、公司以及与镇财政有正常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经费开支及财务支款”包括:各项工程款支付,各项借款、预付款项,以及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一切经费支出。
第四条 各项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实行街道主任“一支笔审批”。其审批报销程序规定如下:
(一)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必须在支出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审批报销程序办理结报;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的招待餐费,在按规定审批报销程序办理结报时,必须附上餐饮清单(点菜清单)。
(二)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原则上出现单项1000元以上资金使用的,应事先报告街道主要领导,征得领导同意才可以开支,资金的审批报销程序为:1、由报销经办人取得原始费用凭证。2、具体经办人及负责人审核签字。3、分管领导审核签字。4、街道主任审批。5、出纳人员复核无误后给予报销付款。
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室差旅费报销制度20_-02-01 15:13 | #2楼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出差人员正常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秉着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依据《隆德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差旅费是指领导、办公室人员职工离开单位所在地(不含出国出境)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和资料费等。
第三条 财务室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批,不得报销不符合规定或不在出差区域内的`任何票据,对因把关不严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出差人员要强化廉洁自律,不得向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四条 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实行标准内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算,报销标准严格按照《隆德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出差借款
第五条 出差人员出差借款、参加培训、购买物品等各种预支借款应严格履行借款手续,由经办人填写现金借据,注明借款用途,经办公室主任签批后,财务室方可支付。借款应本着“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提倡出差人员出 1
差期间用公务卡结算。
第六条 领导出差借款,由司机或跟班秘书向财务室借支,出差结束后3天内由司机或秘书填写出差单及有关正式票据,经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销冲帐。
第三章 差旅报销
第七条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产生的有关费用,原则上于每次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据实填单签批,过期不予核报。
第八条 办公室人员出差,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及资料费。跟班秘书随领导出差,在外产生的住宿费、就餐费等有关费用,出差结束后,经同行领导审核后据实报销。
第九条 驾驶员随领导出差,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和随行车辆产生的费用,在外产生的其他费用,由驾驶员先行垫支,出差结束后,经同行领导审核后据实报销。
第十条 出差人员参加各类会议、培训,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不报销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途中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回单位后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办公室派车辆接送的,不报销交通费。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参加会议,会议明确通知食宿自理的,途中和会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回单位按规定标准报销。办公室派车辆接送的,不报销交通费。
第十二条 办公室人员、驾驶员出差不得报销餐饮票据,
因特殊情况确需开支的餐费,需事先告知办公室主任,经主任同意后方可开支,出差结束后,由经办人据实填报并与同行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报签,且不得再报销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非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其它开支,均由个人自理。对因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公司物资采购及财务报销制度20_-02-01 14:11 | #3楼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采购及财务报销制度,节约成本,并且有效控制物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各员工、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而进行相关物资采购,首先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部门领导签字认可,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最后报总经理签字认可,得到总经理认可后方可进行相关物资采购。
2、工程部和运营部报副总经理签字认可,其他部门报行政人事部签字认可。
3、总经理因公外出不在公司时,由分管 …… 此处隐藏:2638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