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__________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运输货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型_______汽车。
二、 车辆数量:_______辆。
三、 货物类型:______________
四、 运输起、终点:起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终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运费:淡季______________元/车次(_______月-_______月);旺季______________元/车次(_______月-_______月),若支付同等金额的人民币,则汇率按_______计算。
六、 运费的支付:每周星期_______为运费支付日,当日乙方将一周内使用甲方所有车辆的运费结清。
七、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货物的装运,若乙方装运除_______以外的其它类型货物,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2.若乙方装运货物超高超重,甲方有权拒绝装运。
3.甲方车辆具有优先装运乙方货物的权利。
4.在乙方保证甲方汽车运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他人;若乙方的货物不能满足甲方汽车的运量,则甲方可另外转租其他货主。
5.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装货车辆的管理。
八、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甲方车辆维修期间、节假日车辆未及时到达口岸期间,乙方有权另寻其它车辆装运货物。
2.在乙方货物较多而甲方车辆不足以满足乙方运输要求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首先装运甲方车辆。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汽车装运百货以外其它类型的货物。
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完所有的清关手续(遇节假日顺延)。
5.乙方必须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的押金(_____辆车,每车_____美元),以保证甲方车辆的及时出关和车辆到__________后及时接车与清关,若因上述原因压车给甲方造成损失,损失部分甲方由此押金中扣除。
6.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再转租第三方。
7.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乙方货物原因,造成甲方车辆毁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 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到期双方协商延期。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承租方: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制定20xx年十二月
术 语 解 释
1. 出租方:持有营业执照和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 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保证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 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 租金: 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相关服务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的燃油费、通行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6. 有效证件: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7. 设备:指保证车辆安全和按购车时出厂配置标准配备的设施。
8. 超时费:超过合同约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约定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9. 超程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计收费用。
10. 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11.一级车标准:详见《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20xx)。
北京市汽车租赁合同条款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 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 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 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 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 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 …… 此处隐藏:25670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