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化领导,组织落实到位。
5月15日,东屏镇政府召开了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全镇12个行政村书记、主任以及12个相关联系点部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并签订《东屏镇夏季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发放《东屏镇20xx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意见》,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调度全镇禁烧秸秆工作。镇、村、组干部上下联动,日夜坚守、奋战在禁烧工作第一线。
2、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12个行政村是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各村主任负总责。采取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各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把禁烧任务量化,层层分解到村、户、地块,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不留死角。
3、多措并举,宣传落实到位。
组织有关部门印发2万余份《秸秆禁烧倡议书》,做到农户每家一份。号召全镇1000余名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禁烧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114网、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秸秆粉碎还田综合利用典型,曝光秸秆焚烧违法案例。各村将《禁烧通告》张贴到每一个村,《秸秆禁烧倡议书》发放到每个农户,并配备2台宣传巡逻车,成立2个镇级领导小组8人,在田间地头巡回广播,各村利用高音喇叭不间断广播。制作1200条横幅,在乡村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条幅,做到禁烧秸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严防死守,人员落实到位。
各村配备得力的村、对、组干部和禁烧工作人员,24小时全天监控。镇级成立秸秆禁烧督查巡逻队,加强督查巡逻值班,巡查监控点人员在岗情况,发现乱堆乱放秸秆及时督促清运,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灭,并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5、追究责任,打击处理到位。
加大对焚烧秸秆人员的打击力度,对焚烧的人员,由环保局和各行政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1000元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涉及党员的,由纪检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严肃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6、兑现承诺,落实奖惩到位。
东屏镇与12个行政村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12个行政村年终工作千分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禁烧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评,对禁烧工作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行政村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出现着火点的,对所在村处以经济罚款,并对所在村组干部予以经济处罚或停职处理;对全镇范围内出现秸秆焚烧第一把火或火点较多的,除给予所在村经济处罚外,还要对所在村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免谈话或停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职、免职、撤职处分。
从今年溧水区东屏镇秸秆禁烧工作中,我们有几点启示:一是各级领导重视是搞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二是广泛宣传是搞好禁烧工作的坚实基础;三是落实责任是搞好禁烧工作的有力保障。
尽管溧水区东屏镇的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短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资金需求量大,制约着综合利用,影响禁烧工作;二是现有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消化秸秆的能力不足,导致部分秸秆堆存在村庄、田地和农户门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及时认真总结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溧水区东屏镇秋季秸秆禁烧任务全面完成,为进一步提高溧水区东屏镇生态环境质量,做好应有的工作。
目前,我镇秸秆禁烧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秸秆禁烧带来的巨大压力,镇督查、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昼夜不间断督查和巡查,不留死角。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镇共种植水稻面积4.2万亩,目前杂交水稻收割已基本结束,但还有大量田间粳稻还未收割。前期收割杂交水稻产生的还未收储及还田的秸秆,以及田间堆放的大量玉米秸秆,给秋季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经镇督查巡查组巡查,我镇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甚至连续发生多起秸秆焚烧现象,有的着火面积较大。区督查组也多次在我镇发现火点。
2、村(社区)思想松懈。由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持续将近一个月,部分村(社区)出现疲态,思想松懈。经镇督查组巡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到现在为止还未配备巡查车上路巡查,未安排专人重点区域和路段巡查,甚至出现区、镇督查组发现了火点,村(社区)还未发现,且行动迟缓,漫不经心,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十分被动。目前正值水稻收割高峰,产生的秸秆越来越多,且天气以晴好为主,是禁烧压力最大、防控力度最强的时候,秋季禁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当前的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