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南方科技大学(2024)本科招生章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南方科技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2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邮政编码:51805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南方科技大学毕(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方科技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同时获得英国伦敦国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组,在招生办公室的统筹下,负责开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和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 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 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全部为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综合评价相关招生办法详见《南方科技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另在部分省份试点提前批次普通高考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按物理学大类、生物医学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和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其中物理学大类学生入学时不分专业,在大学一、二年级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结合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人才的需求,按照学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录取到生物医学科学(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医学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可转入其它专业,在第二学年开学前雅思(IELTS)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且各单项不低于6分(或其它同等水平的英语考试成绩)。
第十八条 我校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包括机试和面试(在上海仅举行面试),考查考生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沟通表达能力等。
第十九条 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生源分布情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
第二十条 综合评价录取 …… 此处隐藏:45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