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2)申请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