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自治区药品网络采购要求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如实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
规现象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