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关柜运行规程
1、运行规定
1.1、开关柜在合闸送电前必须确认柜门已闭锁牢固;接地刀闸确已拉开;小车开关确在运行位置 。小车开关在由试验位置到运行位置操作前必须确认开关在拉开位置,严禁带负荷操作小车开关。 1.2、小车开关在停电拉出前,必须确认开关在分闸位置;操作中不得强行硬拉;当摇不动时,先检查闭锁条件是否具备;应“左,右”轻微晃动,使其摇出,小车拉出后,必须到位。 1.3、开关柜前部装有“线路带电”显示指示灯,当线路运行时,此装置不能退出。运行人员应经常检查信号指示灯与实际相符,但此装置不得作为线路装设安措时的主要验电手段。线路带电运行时,三个指示灯应同时都亮,如果有一只或两只不亮时,应检查线路的电压和电流是否平衡,指示灯是否坏.
1.4、正常运行时,开关的直流操作电压不超过220±10V。
1.5、开关允许故障跳闸次数及解除重合闸次数,按带钢厂规定执行,见表。达到解除重合闸次数时,汇报主管领导,按命令执行,达到允许故障跳闸次数的真空开关经有关单位检修合格方可投运,并重新登记跳闸次数。
1.6、本断路器提供手动分(合)闸和电动分(合)闸功能,手动分闸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或主回路不带电情况下使用;电动分闸由独立电源供电的分闸电磁铁进行电动分闸;手动合闸只有在主回路不带电的情况下做合闸试验时使用,只要断路器的主回路带电就绝对不允许手动合闸操作;正常分合闸操作须由值班员在主控室远方控制进行。
1.7、电动拒跳的开关,在未查明原因和消除故障前不得投入运行。 1.8、开关在首次投运及大修后,应做跳、合闸试验。
1.9、无保护装置的开关不得投入运行。断路器应有铭牌标明基本参数并在额定范围内运行。 1.10、.新装和大修后的断路器,投运前必须验收合格方可施加运行电压。
1.11、开关柜前门有远方/就地转换开关,此开关正上方位置为断开位置,向左转45度为远方位置,向右转到45度为就地位置。当断路器合分不能在后台机远方操作时,可用此转换开关进行就地操作。正常运行时远方\就地开关应在远方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