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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共有家庭户319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907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9人。集体户人口为167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32人。城镇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7人,农村为2.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