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中小学201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
大方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
大方县中小学201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
目标责任书
学校消防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工作,落实责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严格贯彻落实《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工作主要领导责任制和层层包保责任制,严格消防工作管理目标,确保不发生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学校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认真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把消防工作纳入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组织,落实人员和专用办公经费,及时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强消防管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
三、各学校要把加强学校消防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完善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各学校要成立义务消防队,切实推进学校消防工作。
四、各学校要有计划地组织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各学校每季度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要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落实、有整改措施。寄宿制学校对学生宿舍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安全
检查,杜绝出现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
五、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聘请消防专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消防知识和逃生知识培训,组织师生开展逃生演练,每学期不少于1次。
六、各学校要利用六月安全月、“119”消防日等重大节日对师生进行《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校方安全技能培训,利用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形式深化消防宣传“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工作,每学期校方安全教育时间不低于4课时,教育培训率达100%,增强学校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防火自救的能力。
七、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档案。消防安全档案应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全面反映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八、奖励与处罚。教育局每年对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年内达不到责任书各项要求,有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的重大火灾,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考核单位:大方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
签 字: 签 字:
二○一二年三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