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分类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阻碍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8)其他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二)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档来源:畅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