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理论 读书报告
分配领域的市场失灵,不是政府要不要干预的问题,而是干预的“适度”问题,换句话说就是社会保障水平问题。而我们要深入研究的就是要如何把握社会保障的适度水平,以在最大程度上不损害效率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公平。
在微观层次上,社会保障水平是指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经济待遇的高低程度。那么我们该如何找到这个适当的“度”呢?根据本书介绍的社会保障水平数理模型,我们只要分别找出负担系数和劳动生产要素分配系数计算的理论依据和实际数据,并分别求出这两个系数的合理数值即适度值,二者的乘积就是社会保障水平“度”的具体数量界限和范围。但是实际情况远比想象的要复杂的多,这一数理模型是需要条件限定的,一方面社会保障支出总额和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出入,另外,生产要素是随着经济的变动而变化的,并且其中科技因素的作用越来越大,而科技是无时无刻不在变化着的。
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使得社会保障的实施成为必然选择。社会保障的实施促进了人口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的提高。然而,还是那个问题,社会保障水平过高,又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很多不利影响。从英国福利国家的建设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会造成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并且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福利政策具有了一种“奖懒惩勤”的效果,因而会鼓励懒惰,不利于社会勤勉精神和工作道德的建立,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当然,社会保障水平偏低,也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首先老年人和贫困者的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其次,医疗保健保障不足,人口身体素质就会降低,再者如果教育的支出不足的话,会影响到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科技发展。
众所周知,想要把握好社会保障水平的这个“度”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办到的。我们知道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质”与“量”相统一的概念,它不仅存在着“量”的高低,还有在“质”上是否适度的区别。不管是什么理论,只要它应用于实践,运用于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它都要与我们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因此,社会保障水平也要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保障水平过高过低都不好,唯有适度是最好的。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目前的社会保障水平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量”超前,“质”的不适度。“量”的超前,并不能说我国现今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经解决了我国公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它要与质的适度相结合。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