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声明及提示
一、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2012年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2012年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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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2年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2 饶城投债”)。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13亿元。
(三)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七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 设置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3%〔该利率根据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89%确定,Shibor 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4.41%,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五)发行对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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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七)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八)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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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 1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
第三条 发行概要 ......................................... 9
第四条 承销方式 ........................................ 12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 第十一条 …… 此处隐藏:4456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