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
周陈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方案一、成立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导小组组长:胡永红(校长)副组长:于文庆组员:胡剑飞李靖崔怀典杨孟周边文铭二、补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孤儿(民政部门证明或孤儿证)。
2、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3、城镇、农村特困户、低收入家庭子女(民政部门鉴发的城镇、农村低保证)。
4、受灾户的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受灾困难证明)。
5、贫困单亲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及乡镇政府部门的情况贫困证明)。
6、因病贫困家庭子女(村委会情况证明及乡镇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7、军、烈属贫困家庭子女(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及军、烈属证)。
8、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住宿生(民政部门鉴定的残疾证或县级医院以上的医学诊断证明)。
三、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期375元。
四、工作程序1、宣传发动: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