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整体评估方案和年
度量化考核指标(征求意见稿)
一、评估、考核目的
推动教学改革和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推动教学管理科学、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完善教学质量内部保障体系,提高教学质量。
二、学院(系)整体评估方案
1.评估指标
学院(系)整体评估指标由7项一级指标和21项二级指标组成,详见附件1。
2.评估等级
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 二级指标A≥17 C≤1
良好 二级指标A≥14 D≤1
合格 二级指标A≥11 D≤3
不合格 二级指标 A≤10 或 D≥4
3.评估步骤
各学院(系)先对照评价指标进行自评,向学校递交自评报告(含每项二级指标的评价等级及评价依据)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学院(系)提供的评价材料进行复评,评价结果报本科生院务委员会审核后发文公布。
4.评估时间安排
每2年评估一次,材料按按学年整理和统计。
三、年度考核方案
1.考核指标
年度量化考核指标由9项一级指标和25项二级指标构成,详见附件2。
2.考核步骤
各学院(系)先对照考核指标向本科生院上报各项指标的数据,然后由本科生院进行考核。
3.考核时间安排
在每年年底进行,按年度统计和考核。
附件1:浙江大学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整体评估指标
附件2:浙江大学学院(系)本科教学工作年度量化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