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
方案(草案)
按照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通知》(交公路发
[2006]400号)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云交规划[2004]165号),普洱市交通局《关于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普交发[2007]36号)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各族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并重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交通主管部门及农村公路管理养
护的责任,强化交通主管部门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的职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养护资金渠道,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快速发展。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立争2—3年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江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和规范化。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原则是:坚持党管改革的原则;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保障投入、规范使用的原则;坚持管养分离、培育市场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改革的原则。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农村公路是全县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县交通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公路网络,但是,由于重建轻管、养等因素,导致当前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管理养护主体不明确、工作责任不落实、养护资金缺少稳定来源且投入严重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的正常使用和行车安全,降低
了农村公路的投资效益,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长远发展。为此,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逐步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对于切实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保证农村公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三、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一)农村公路体制改革
1、县、乡(镇)、村三级职责划分,农村公路管理实行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交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1)县人民政府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筹措和本级预算安排的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审核农村公路养护建设计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县人民政府交通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负总责。
(2)县人民政府交通局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责任主体,依据省厅的实施细则制定本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监督和考核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
护工作,检查养护质量,争取上级资金和统筹管理好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组织协调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3)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辖区乡道和村道公路的管理养护计划并报县交通局审核,筹集本辖区乡道和村道公路的管理养护资金,组织实施乡道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对乡道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负责村道公路的管理指导工作和养护质量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好乡道和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协助县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县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4)村民委员会是村道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实施村道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对村道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组织协调好村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协助乡镇公路管理机构做好乡道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2、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臵及其职责
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机构编制(控制数)坚持总量控制、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云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运交规划[2007]165号)的 …… 此处隐藏:3948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