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写作——请示
一、请示的功能1.请示的定义2.请示的特点 3.请示的分类
4.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1.请示的定义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 批准的呈请性、期复性上行公文。
其基本功能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 准。
2.请示的特点(五点)(1)呈请性 呈请,是对上级机关有所请求,或请
求给予指示,或请求给予批准。呈请是
请示的最大特点。对上级无所呈请,则 不
(2)期复性
期复,是在一定时间内希望得到答复。 这是请示的第二个特点。上级机关收到下级机关的请示,不管同意与否, 在一定时间内都应该给予答复。
(3)越职性凡因职权所限,在本机关职权范围以 外而又必须办理的事项,则必须有上
级批准、授权、指示然后才可办理,必须“请示”;相反,凡属于本机关
职权范围内的本应由本机关处理且也有能力、有条件处理的事项,则不能
(4)单一性请示强调遵循“一文一事”的原则。
(5)时效性 请示涉及的情况和问题,都有一定的迫切性,应及时制发;相应的上级机关在
处理下级的请示时,也要注意及时批复。
3.请示的分类(分三类)(1)请指请示
主要功能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答复和指示。这类请示多涉及到政策法规上的
问题,需要上级给予明确指示、答复,才能执行。
其特点是反映情况、提出问题。行文者一般不呈示自己的意见。
(2)请准请示
主要功能是下级机关请求上级机关批财、物等方面具体问题。
准或审定有关事项。这类请示多涉及人、
其特点是在陈述情况和问题的同时阐述自己的理由、意见、办法、方案等。
(3)请转请示 这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对新情况、新问题 提出了处置意见和解决方法,但因不 能直接要求同级职能部门或不相隶属 机关、部门照此执行,因而请求上级 领导机关审查批准,并批转给有关方 面执行的请示。 此类请示的结尾语多有“以上请示如 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的字样。
二、请示的结构规范请示一般由:
标题主送机关 正文
印发机关成文时间等部分组成。
1.请示标题标题要写明制发机关名称(如有版头, 也可省略)、事由与文种。
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批发扣税工 作的请示》。文种一定要写“请示” 。
2.主送机关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且一般不要主送上级机关的领导个人。主送机关 要根据请示事项准确选择,不要同时主 送上级领导机关和上级业务指导机关。
3.请示正文正文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1)请示的原因 如对法律、政策规定条文的不理解,则要详 细引述条文并讲出疑问之所
在,为上级机关
这部分的目的在为请示事项提供充分的根据。
批复提供有说服力的事实、数据或依据。然后“为此,特作请示如下”、“为此,请
示如下”过渡到下一部分。
(2)请示的事项这部分要说明请示的是什么,即请示要求。
要明确、清楚地写明要求指示、批准、解答的是什么事项。
请求资金要直接写明数额;请求物资要写明品名、规格、数量; 请求对某项工作的指示或对某一问题的处 理,要写明自己初步意见或办法、措施。
(3)结尾语 以简短的文字概括请示的具体要求,进一步
点明请示目的。目的要肯定,语气要谦和。如用: “上述意见,是否妥当,请指示”
“特此请示,请予批准”“以上要求,请批转各地、各部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