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防止风险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金融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债权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保障全市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预案所称金融机构突发事件是指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公共安全事件或因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不善、市场退出以及因错误的宣传报道而导致的金融机构存款挤提、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挤提、集体退保或其他债务挤兑等金融突发事件。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通报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
(2)金融机构向市金融办报送或者抄送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
(3)金融办获悉的金融机构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坚持快速、高效、稳妥和低成本的原则。
(2)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保守国家机密。
(3)处置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加强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
2.1 应急组织体系
(1)市政府成立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市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政府主管金融工作副市长
副组长:市金融办公室主任
成 员:中国人民银行潞城市支行、市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潞城农商行、农发行、邮储银行及市人行综合办公室、金融管理部、综合业务部主要负责同志。
(2)领导小组下设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管理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地点均设在市金融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金融管理部部长、综合业务部部长均由主管金融工作副市长兼任,副主任或副部长由市金融办主任担任,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2.2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2)负责对市内金融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3)决定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处置方式,制定处置方案;
(4)向市政府和市金融办报告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和处置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
(2)负责接收、整理、撰写有关信息资料,向领导小组汇报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相关情况;
(3)经领导小组批准,向有关部门通报金融机构突发事件信息;
(4)对金融机构突发事件的处理提出具体处理建议;
(5)收集、保管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档案;
(6)搞好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管理部主要职责:
(1)监测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及结构;
(2)监督管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缴存和动用;
(3)接收出险金融机构动用存款准备金的申请,按照领导小组处置意见,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及时上报上级行审批;
(4)接收金融机构紧急贷款申请,按照领导小组的处置意见,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及时上报上级行审批;
(5)做好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拟发公文中有关数据与相关统计数据的核对、审核工作。
综合业务部主要职责:
(1)监测金融机构资金头寸;
(2)对出险金融机构按日监测其在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并及时将有关数据提供给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及时做好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账务处理工作;
(4)及时做好紧急贷款的账务处理工作;
预防预警
3.1 预防预警机制
(1)领导小组要针对金融体系中的重大问题、敏感问题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指标体系,加强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发出金融风险提示信息,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2)市金融办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通报信息的汇总和分析,对宏观金融体系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注重对影响辖区金融稳定的市内外金融突发事件的跟踪研究,重大事件要及时上报。
(3)各成员单位及市金融办有关部室之间应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确保联系畅通。
3.2 预防预警行动
(1)领导小组在各有关单位通报的重大金融突发事件信息基础上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
(2)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本预案进行演练、检查、评估和修订完善。
情况报告
4.1 基本原则
(1)及时性:最先获悉金融突发事件发生信息的部门或机构,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迅速(最迟不超过4个小时)报告。
(2)准确性: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
(3)规范性:报告内容要符合有关规定。
4.2 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所涉及的金融机构名称、地点、时间。
(2)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 …… 此处隐藏:112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