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评选程序
1、申报。各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报送“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书面申报材料,直属基层工会报送市总会民管部。
2、公示。市总民管部对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市总网页上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4.确认。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开展创建活动信息资料,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依据考评细则,共同审核把关,研究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推荐评选材料
1、申报材料。(1)申报表:“郑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郑州市和谐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郑州市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2)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申报表所填内容属实的相关资料,包括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对本企业申请的审议情况报告、本企业有效期劳动合同(任意一份)和当期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协议文本复印件;工业园区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名单、园区内签订的当期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合同文本复印件及所覆盖的企业名单;企业和工业园区所在地区的相关部门的证明。
2、经验材料。申报表用A3纸对折打印,申报单位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总结材料,字数在4000字左右,使用A4纸,大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