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例会制度(2)

时间:2026-01-16   来源:未知    
字号:

第一条 病假或因上课不能参加会议(活动)不记入请假次数,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如发现作假按旷会计,并内部通报批评;

第二条 因负责人通知失误而造成的旷会、迟到等,由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警告三次以上(含三次),办公室将记录材料交予分管主席,由主席团讨论内部通报批评;

附(正规请假格式):

请 假 条

我因 不能参加 会议(活动) 望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 部)

请假时间:年月日

分管主席意见:

通识例会制度(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1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1 元/份 每月下载30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1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1 元/份 每月下载30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