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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质量检测,不与承接工程项目的各方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2.加强检测工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检测报告真实有效、结论正确,并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3.出具的检测报告签章手续齐全,决不出具虚假报告,及时收集整理检测数据并归档。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四份,一份在建筑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时提交质量监督机构,一份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机关,一份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与档案材料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由各责任主体单位自行保存备查。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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