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
各省、市、自治区在国家统一的基础上,编制适用本地区的预算定额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最近(重庆)正改革传统的“基价制”模式,试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建设部也于2001.11.5施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5详述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
一、建筑面积的计算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国家以此的数量计算和控制建设规模。设计单位用单位建筑面积的技术经济指标,来评定设计方案的优劣,如单方造价。施工单位以每年开、竣工的建筑面积数量,来表达其工作成果。
因此在编制和审查概预算工作中,正确计算建筑面积是十分重要的。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以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注意是结构外表面,不包括粉刷、贴面等外装修。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当高跨为边跨时,按勒脚上两端山墙外表面之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对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
(3)多层建筑,按各层面积的总和计算,首层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其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若二或三层向外悬挑或内收,即按水平面积增减。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后及其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作地下架空层而利用,层高超过2.2m的,按架空层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
(6)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作架空层而利用,层高超过2.2m,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7)室内通道、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图书馆按书架层计算。书架层指搁放书架的层数,非书架搁书的层数。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
(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
(11)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对技术层,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面积。
(12)有柱雨蓬,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3)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14)突出屋顶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5)室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厨商、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的1/2计算。有时凹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7)室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沿廊按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而有盖无柱的按其投影面积1/2计算。
(18)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顶盖的按1/2计算。
(19)室外楼梯作为主要疏散通道均按首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室内有楼梯,则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0)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配件和艺术装饰线,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等。
(2)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3)层高小于2.2m的技术层,贮藏室及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4)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园库、地下人防干线、支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