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北京市供热计量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7[1].25

时间:2026-01-22   来源:未知    
字号:

北京市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验收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本市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工作,规范项目验收行为,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改造项目”)的验收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改造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四条 改造项目验收分为供热单位自验收、区县检查验收和市级抽查验收,并按照《既有节能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改造验收规范》(附件1)执行。

第五条 供热单位应当组织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服务单位、供热计量和节能设备及附加安装服务单位等单位,对照改造方案、验收规范,对每个改造项目进行自验收。

第六条 改造项目完成后,供热单位应当做好项目结算工作,并委托财政部门认定的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项目结算审核,形成第三方项目结算审核报告。

第七条 供热单位完成自验收和项目结算后,应当向所

2-北京市供热计量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7[1].2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1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1 元/份 每月下载30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1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1 元/份 每月下载30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