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合格供应商评定操作规程(3)

时间:2026-01-17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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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评审

2、评审情况汇报:由管理部将评审结果以邮件形式通知到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相关人员。

3、评审情况处理:

①评审结束一个月内,由管理部以公司名义、统一的格式向被评审的供应商发出《评审结果通知函》,告知对方本次评审的结果。通知内容包括:供应商评审时间、评审项目、评分标准、供应商的得分及判定等级、相对排名、需要改进的项目、整改期限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②商务部代表联系对方业务员,告知评审结果、需要改进的项目、整改期限及改进建议。 ③由管理部将评审结果以邮件形式告知公司内各部门:财务、商务、销售、维修等部门。各部门根据供应商的评定结果,作如下处理:

得分在90~100分的优秀供应商,优先进行采购询价、采购,优先付款;

得分在70~89分的合格供应商,可正常询价,采购时对比优秀供应商货源;

得分在70分以下的辅导供应商,减少采购量,由商务部予以辅导,针对其不足之处进行整改,两个月内没有明显改善的,予以淘汰。

④定期了解辅导供应商的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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