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辩护与代理
一、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 合法权益,从事实和法律方面反驳控诉,提出有利于被告 人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 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 与反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 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等一系列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辩护制度的意义
二、刑事辩护制度的历史发展
李庄案件(1,2)
刑法第306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 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海四律 师案件
三、辩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辩护的种类
–自行辩护 –委托辩护 –指派辩护
指派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
–可以拒绝辩护吗?可以拒绝指派辩护吗?
第34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 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 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 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 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 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 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 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二)辩护人的概念和范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 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律师;(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曾被判处刑罚的人能否作为辩护人 –被判缓刑正在执行的人能否作为辩护人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能否作辩护人
【阅读案例】李某,男,34岁,黑龙江省依兰县人,某 年3月13日 晚7时,李某酒后驾驶货车送女友谭某 某回家,途中李某违章驾车共造成4人死亡。 该案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以违章驾车的危险方法致 人重伤、死亡罪起诉李某。在审查起诉中,犯罪嫌疑人 李某委托其在法院工作的父亲李胜瑜为其辩护。检察院 认
为,李某的案子将来要在李胜瑜所在的法院审判,李 胜瑜在法院工作多年,各方面关系都比较熟。如果由李 胜瑜担任李某的辩护人,将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于 是要求犯罪嫌疑人李某另行委托辩护人。 【问题】人民检察院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情】 犯罪嫌疑人胡某因盗窃一案经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胡某委托其朋 友冯某和沈某共同为自己辩护。冯某,男,无固 定职业,三年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 年。沈某,女,人称“沈铁嘴”,一年前因妨害 公务罪被判处管制二年,至今尚未执行完毕。人 民检察院认为,冯某有前科,沈某正在执行刑罚, 都不符合担任辩护人的条件,不允许二人担任胡 某的辩护人。 问:检察机关的决定是否正确?
【案情】甲乙二人系亲兄弟。他们涉嫌盗窃罪, 被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终结,移送县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县人民检察院通知他们的父亲为他们 委托辩护人。甲乙的父亲认为,甲乙是亲兄弟, 没有什么利害冲突,请一个律师就够了,多请一 个纯粹是浪费。于是为甲乙二人委托了一名律师 担任辩护人。 问:一名辩护人能否为共同犯罪案件中的二名以 上同案犯罪嫌疑人辩护?
(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义务
侦查阶段律师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 会见权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 有关情况 –有权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发表辩护意见,侦查机关应当听取意见。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的,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 查决定的案件,应当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辩护律 师
(三)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义务
侦查阶段律师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秘密会见权?通信权?
《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各国政府应确定和尊重律师 及其委托人之间在其专业关系内的所有联络和磋商均属保密性 的。”
–调查取证权? –阅卷权? –讯问在场权?
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律师的诉讼权利和义 务?
遵守严格保密原则。
–相关条文:律师法第33条
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得教唆、帮助嫌疑人、证人作虚 假陈述或毁灭、转移证据,赃款赃物或进行法律规 避行为。
–相关条文:刑事诉讼法第38条(案例)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 理人提出聘请律师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相关条文:公安部的《规定》第6条
【案情】 某甲涉嫌盗窃罪被县人民检察 院依法提起公诉。县人民法院受理以后, 被告人委 …… 此处隐藏:113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