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时间:2025-07-09   来源:未知    
字号:

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1)

根据上级要求,现结合代县实际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按照下列管理办法执行:

1、根据学生需要,学校与正规交通运输公司联系后,租赁相关车辆对此部分学生进行接送。

2、学校与接送车之间的关系为租赁关系,接送过程中,学校对被接送学生负安全管理责任,接送车主(驾驶员)对被接送学生负安全管理主要责任。

3、学校与接送车主(或驾驶员)签订《租车协议》和《接送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4、承担学生接送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下列相应资质:车辆具有二级以上车况,符合上级关于学生接送车辆的要求;驾驶员具备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书》、驾驭证和行驶证,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5、要求车辆接送的学生要进行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按指定车辆、指定线路乘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同时,学生家长也要和学校签订《接送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配合学校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6、乘车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文明乘车,违反规定者一律取消乘车资格。

7、学生接送车跟车老师要根据《接送车跟车老师安全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跟车老师职责,落实对乘车学生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超载。

8、学校定期召开学生接送车安全例会,对驾驶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情况通报,并作好台帐记录。

9、校车司机必须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身体健康者担任,学校自备车由党政办扎口管理。

10、学校自备车严格按规定维修、保养,保持车况良好。

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11、师生集体外出社会实践用车坚持租用正规交通单位的车辆,确保车辆和司乘人员双合格。

12、本校教师需长期驾汽车来校上班的,须双证齐全,要先向安监办申请停车位,同意后方能驾车从指定校门进校,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车位上,驾车进出学校时不鸣喇叭,限速、限道,不与学生争道,尽量避免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

13、为维护校园良好环境,双休日、节假日、晚自习等时间,所有车辆都不能在校园内乱停放,汽车一律停放在北停车场,摩托车、电瓶车、助力车等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14、来访人员的车辆原则上一律停放在校外,确需进校的,经门卫同意、登记后才能放行,并在指定地点停车。

15、家长私家车接送学生上学回家的,要求不在校门口调头转向,不得影响高峰时段学生进出校门的交通安全。

代县教育局

二0一一年元月二十日

校车安全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