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第六章
施工合同管理
★平行发包的特点:
①对费用控制: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较有依据;利。
间较多。
这是平 ★施工总承包
若在施工过程中发
②对进度控制:开工日期较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的项目上的应用。
③对质量控制:项目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业主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④对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家承包商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对业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实践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的施工总承包,而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质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控制十分不利。
⑤对组织与协调: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减小,对业主比较有利。
★施工总承包管理■没有合同总
■对进度控制: 可以提前。 ■“他人控制”原则,
■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太大
■对组织协调: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与分包人的合同一般由业主签订。削弱了管理力度
★一般是在施工图完成,施工任务和范围比较明确,业主的目标、要求和条件都清楚的情况下才采用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的特点:发包单位可以较早的确定和预测工程成本;承包人将承担较多的风险;易于确定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在施工进度上能极大地调动承包人的积极性;必须完整明
★单价合同范围作出完整的、 ★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些风险主要由业
■
■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对业主而言,这种合同形式也有一定优点。
■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招标和施工。
■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承包商对于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
反应比较积极和快捷
■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入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可以事先商定一个目标成本,从而转移风险
■
★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开通道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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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完成施工任务;
■按合同要求的工期完成并交付工程;
■施工期间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
■负责保修期内的工程维修;
■接受发包人、工程师或其代表的指令;
■负责工地安全,看管进场材料、设备和未交工工程;
■负责对分包的管理,并对分包方的行为负责;
■安全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保持现场整洁;
■按时参加各种检查和验收;
★暂停施工;违约情况时,责任。
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28天内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报告认可。
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照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试验,不合
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变更价款的确定: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 分包合同
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工作
■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底;
■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
■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
工作联系;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不得直接接收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分包人的工作
■、施工、竣工和保修;
■ ■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
■并以书面形式通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应负责保护.
劳务合同
保险:
■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要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 …… 此处隐藏:563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