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为法学会
中行法培 [2012]第37号
关于继续举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法务管理
暨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业务实践高层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生存和发展面临诸多风险。企业各种行为如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契约合同和产销行为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案件也明显增加。国家标准《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27914-2011)也已经发布并实施。企业总法律顾问和外部专业律师是企业法律“外脑”系统,是防范法律风险的最佳屏障。 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完善合规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法律风险识别、监控和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领导层、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风险能应对能力,是摆在企业面前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为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提高防范经营风险能力,推动企业在决策、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探索法律风险管理服务行之有效的系统和模式,提高相关人员处理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及跨境争议的业务水平和诉讼中代理水平,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同时帮助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火墙”,应广大企业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顾问及律师的要求,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决定继续举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法务管理暨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业务实践高层研讨会”。研讨结束后,将颁发四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特点
本次研讨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控制为主题,以高水准专业知识、高层次参会代表、高质量会议成果为组织原则,紧扣重大问题,探讨风险管理发展趋势,
为企业法务管理战略、趋势、方法、业务操作、监管等问题提供广泛交流平台。
二、参加对象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法务官(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法律顾问室(法律事务部、法务部)主任、法律事务管理人员、财务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等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各金融机构法律事务部、合规风险部负责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律师;律师协会的负责同志。
三、时间及地点
报到日期:2012年10月19日
会议时间:2012年10月20日—23日 研讨地点:上海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10月12日 四、参加办法
每位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2600元。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83487197 传 真:010—68577251 秘书处:张海俊 13838597274
指定报名邮箱:faxuehui@http://www.77cn.com.cn(报名专用) QQ在线咨询:2262905544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2012年9月 附件1:日程安排表
专家均已接受邀请,但因不可预见因素请以报到通知为准;小议题仅供参考,请以专家专题报告为准。
附件2: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法务管理暨首席法务
备注:1、因名额有限,此表请尽快传真至张海俊:010—68577251;
2、此表复制有效,并保存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