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元史观解读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
1.从唯物史观看“百家争鸣”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变动剧烈,其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铁农具与牛耕的逐渐普遍使用,人们在井田之外开垦新的田地,这就是私田。私田的收获产品由土地所有者占有。生产力的发展也使统治者可以通过不完全占有劳动者本身而得到比奴隶制下同样多的、甚至更多的劳动产品。劳动者在交出一定量的劳动产品之后,还可以保留一部分产品。这样,一种新的、封建性的生产关系产生。井田制的瓦解,必然加速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分封制、宗法制的瓦解,周王室失去制约各诸侯国的手段和能力,于是礼崩乐坏,纷争不已。当旧的生产方式瓦解之后,旧的(奴隶制)上层建筑也无法维持下去,在新兴地主阶级的推动下,改革、变法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最终在战国时期建立了地主阶级专政。在这一过程中,代表不同阶级、阶层的思想家提出了各自的哲学思想和政治思想,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2.从文明史观看“百家争鸣”
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是中国古代一次空前绝后的思想大解放,集中释放了自三皇五帝到夏商周三代所积累的思想文化潜力,周礼文化不战而胜,为后世所效仿。后世之学问道理出自百家,后世之治世之论出自百家。尽管二千多年来儒家思想始终处于正统地位,但诸子百家的思想始终没有消亡,正是由于诸子百家思想的影响,中国古代才能在许多领域都创造出自己的文明成果。
3.从社会史观看“百家争鸣”
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客观反映。正是由于哲学被共同的社会现实所需要,先秦诸子百家的理论出发点基本上都是一致的。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必须面对社会现实。儒家思想表现为对混乱的社会秩序的改造,企图返回到周礼时代,从而建立一个稳定的社会,体现出统治阶级的意志;而道家思想则企图逃避这种混乱的社会秩序,指出文明是一切异化的真正根源,体现出被统治地位的弱者意志。另外,墨家学派代表下层劳动群众,特别是手工业者的利益;法家思想适应了建立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时代需要等等。
二、中西政治制度演变路径及其转型的特点
——感悟文明多样性
1.中西古代政治制度演变路径
(1)中西古代政治制度起源和形成有两条不同的路径,即专制主义路径和共和制路径,前者具有任命制、终身制和集权制等特征,后者具有选举制、任期制和分权制等特征。
(2)古希腊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完全是切断血缘关系而冲破氏族藩篱的结果,而古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地域性则是血缘关系通过宗法制度得以延伸的结果。古希腊政治制度的“公共权力”逐步发展为公民权,而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公共权力”本质上为血统性的“个人”行使。前者演变为“主权在民”的路径,后者则演变为“主权在君”的路径。
(3)中西古人对政治制度的认知和思维路径,与他们各自所处的政治制度的客观现实是一致的。不同的认知和思维路径,反过来制约着中西政治制度路径的演变。
中国古人
西方古人
政府起源
认为政府起源于“受命于天”的君主,“君权神授”要求“君权独制”,对君权的制约主要依靠君主的修养,辅之以必要的外在约束
政府是人们为了摆脱混乱的“自然状态”而通过“相互约定”建立的,约定的前提是人人具有参政能力和人人都享有权力,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的相互制衡为主
君臣关系
认为君主是“天之子”,官吏只是为服务于君主的需要而设置,民众只是“君父”的子民
认为各级统治者只是选举出来的“执政官”,官吏是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而产生的“公职人员”,民众是有权参与城邦事务的公民
制度设计
制度的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置于依附关系的网络中,并相信通过教育和引导,每个人都会在这个网络中找到恰当的位置,并遵守网络中的关系规则,规则的核心是家庭关系规则的放大
制度的设计思维是把个体看成是独立的个体,个体在制度中的地位是由个体的能力和财产决定的,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契约以及法律的形式来处理和约束,任何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