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心理诊断技能知识点
第一节 初诊接待与资料的搜集、整理
一、表现出咨询人员应有的仪态:服装整齐、坐姿端正 、表情平和 (既不可板面孔,又不可喜笑颜开)保持正常的社交距离:1.5米左右;保持正常的咨询位置:不可直视对方眼睛可扫视对方眼神或表情。
二、简洁询问求助者希望得到哪方面的帮助,不可直接逼问
间接询问如:“我很希望知道,我在哪方面能向您提供帮助。”“您希望在哪方面得到我们的帮助?”直接逼问如:“您有什么问题,说吧!” “您找我们有什么事,说吧!” “怎么啦?有什么问题,说吧!” “出什么事啦,说吧!
三、简洁询问求助者希望得到哪方面的帮助后明确表明态度,向求助者说明是否能向其提供帮助。
在接待过程中要说明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在向求助者表明可以对他提供心理学帮助之后,应立即简要地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的性质。确保求助者了解什么的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如何进行,心理咨询主要解决什么问题,而不能解决什么问题等等。应当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师协助求助者解决各类心理问题的过程。“协助”二字表明,咨询是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求助者是否主动参与的态度和行动。另外还要说明,咨询是一个过程,有些问题不是一次两次的交谈就可以解决的,有时会有迂回曲折甚至反复,也有些问题甚至是难以完美解决的。还应向求助者说明求助者的权利和义务,并与求助者协商确定使用何种咨询方式。
需要保密的内容
求助者的个人资料
会谈的内容
心理测验资料
保密例外
求助者同意透露的信息
司法机关要求提供的信息
针对咨询师的伦理和法律诉讼
法律规定的保密问题限制
求助者对自身或他人造成即刻伤害或死亡威胁
求助者患有危急生命的传染病
四、初诊接待中应注意以下内容:
1.避免紧张情绪:对操作步骤熟练自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增加见习时
间。
2.语言表达(避免使用方言),使用专业术语,应说明其内涵和外延。
3.反复说明保密原则:一旦由咨询人员泄密,求助者有诉诸法律的权利。
4.说明心理测量的功能的有限性
5.注意仪态:不吸烟,不许做多余的“下意识”动作。
五、确定谈话内容与范围的参照点
(1)求助者主动提出的求助内容
(2)咨询师在初诊接待中观察到的疑点
(3)咨询师可以根据心理测评结果的初步分析发现问题
(4)上级咨询师为进一步诊断下达的会谈目标
(5)会谈中若有一个以上内容,应分开处理。
六、确定提问方式: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开放式提问,不使用封闭式提问。但是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半开放式提问(或称为限制性开放式提问)。有时为了确证某种现实是否存在也可以使用封闭式提问。
七、倾听:全神贯注地、倾心地听;不能随便打断求助者谈话;不随便插入自己的评价;注意谈话内容是否合理;及时把握关键点
八、控制会谈内容与方向的技巧:
释义:重复求助者话语中的主要内容,并顺便提出另一个问题。
中断:在谈话中暂时休息一下,当求助者因情绪激动或思维混乱而喋喋不休时,不能强行让他停止说话。
情感反射:心理咨询师有意识的刺激一下求助者,使他把会谈转向某类问题。初次会谈尽量不使用。
引导:由目前的话题引向另一话题。
九、会谈时,咨询师只能持一种非批判性态度。理解是最中性化的和非评判性的 。 “理解”只说明对他的行为或情绪发生的规律或必然性有了肯定的看法,而对其社会效果和其他后果仍是一种保留态度。
十、对谈话内容进行区分和鉴别
1、程度上的区别:区分情绪(或想法)与行为
2、内容的真伪
3、描述准确(是压抑还是心烦?)
4、内容要具体(例如失眠的详情)
5、无关紧要问题的取舍
十一、会谈的种类:
摄入性会谈:通过会谈了解病史,了解健康状况、工作状况和家庭状况等; 鉴别性会谈:通过会谈和观察确定使用说明测验和鉴别措施;
治疗性会谈:即针对心理问题和行为问题所进行的会谈,往往是心理治疗的一
种;
咨询性会谈:会谈涉及的往往不是病人而是健康人的某些问题;
应急性或叫做危机性会谈:当患者或当事人发生意外时,心理咨询师用会谈法
给以帮助的情况,都列入这一类会谈。
十二、不恰当提问的消极作用:
造成依赖。
责任转移。
减少求助者的自我探索
产生不准确的信息。
产生防卫心理和行为。
影响交谈中必要的概括与说明。
十三、凯利提出的不恰当的提问方式:
“为什么”:暗示求助者是错误的
多重选择性提问:获得的信息受限制
多重提问:使求助者不知所措
修饰性反问:对求助者毫无益处
责备性问题:产生威胁感引起防卫
解释性问题:心理咨询师的提问只是表达自己的看法,而非推动求助者的自
我探索
十四、选择会谈内容应把握的原则
可接受:适合求助者的接受能力,符合求助者的兴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