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介绍对森林防火日报告的要求
金府发[2011]60号
关于印发《金钟镇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的
通 知
各党工委、各村、镇直各工作部门:
《金钟镇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经会议研究通过,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钟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森林防火 制度 通知 报 : 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送 : 林业局、班子成员
发 :各党工委、各村、镇直各部门 (共印40份 自存3份)
主要介绍对森林防火日报告的要求
金钟镇森林防火日报告制度
一、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
二、发生火警火情要迅速逐级上报。
三、各村每天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16点以前必须上报该村的森林防火情况,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
四、灾情发生后,不能迟报、瞒报火灾情况。
五、在扑火现场救火人员要做好通讯联系,及时向镇防火领导小组反馈火灾情况,保证实施有效的扑救措施。
六、火灾扑灭后及时查明起火原因、损失情况,做出处理,落实防范措施,迅速逐级上报。
镇防火领导小组电话;0857-6618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