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价服函[2011]248号(2)

时间:2026-01-20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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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在我省境内具备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获得交通、质监等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资质并通过计量认证

合格的单位,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开展交通建设工程检测、工程

材料试验业务时,可按规定收取检测、试验费用,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二、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性服务收费,实行政府

指导价。试验检测服务单位应本着“自愿委托、谁委托谁支付费用”的原

则,按有关规定与委托单位签订试验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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