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及药物管理制度
1、协会会长负责养殖鮰鱼养殖所用饲料及药物的全面管理工作。
2、饲料、药物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饲料、药品行业的相关知识或有相关工作经验。
3、饲料选用原则:经协会统一抽样送省检验检疫局检验,检验合格并来自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饲料加工厂的饲料作为我们协会的指定鮰鱼养殖饲料。
4、协会所有养殖鮰鱼渔户必须使用协会指定的饲料进行饲养,否则协会有权开除其会员资格,经整改合格后才允许重新入会。
5、所选用的药物应符合无公害水产品生产的要求,严格执行农业部制定的《禁用清单》,禁用含氯霉素、呋喃类等抗生素药。所使用的药物必须遵照协会制定的《药物使用清单》进行采购使用,并接受质量监督员的监督。
6、养殖技术员负责饲料及药物的贮存和使用管理。饲料、药物的采购入库要有记录,饲料仓库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并具有防鼠防蝇设施。
7、设有专用的药房,做到上锁并专人管理。药品分类标识清晰,禁、限用药上墙公示。
8、遵守国家有关药物管理规定,不存放和使用国家、输入国或地区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药物必须标明有效成份,使用药记录,并严格遵守停药期。记录真实完整并保存二年。
9、相关记录
饲料及药物采购入库记录
饲料及药物领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