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的要求
1、各分会养殖场负责人负责网箱养殖水面及周边环境卫生的全面管理。
2、养殖技术员和质量监督员负责督促和检查环境卫生。
3、各养殖户负责人负责各自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洁和维护工作。
4、鮰鱼养殖环境要求:
4.1 周围无畜禽养殖场、医院、化工厂、垃圾场等污染源,具有与外界环境隔离的设施,内部环境卫生良好。
4.2 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水面无油膜或浮膜,死鱼、水面漂浮物要及时清除并保持网箱及附属设施清洁。养殖用水水质必须符合《渔业法水质标准》(GBll607-89)。
4.3 网箱密度、布局合理,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4.4 场区内网箱须有规范的网箱编号。编号规则:按各渔户分,按各渔户的网箱数量从1到**号,并由协会统一登记备案。
4.5 每月由协会办公室对各养殖场区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同时公榜检查结果。各区域负责人定期监督和配合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对不合要求的环境高州提出整改意见,交办公室集中协调解决。对个别影响厂区卫生须大力改造的项目或设族,提请协会理事会审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