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张载“立命”论有关的还有汉代的“三命”说和佛教的“果报”说。“三命”说将命分为受命(正命)、遭命、随命三种。受命谓正常的年寿,寿终而死;遭命谓行善而遇暴,遭逢意外的凶祸;随命谓行善而得吉福,行恶而得凶祸。佛教宣扬生命是一轮回,一切吉凶祸福都是所谓的因果报应。特别是自从慧远确立现报、生报、后报“三报论”后,因果报应从理论上似乎变得更加无懈可击。不管是“三命”论,还是果报论,实际上都带有顺命的消极色彩,张载对这些理论都持一种否定态度。
张载“为生民立命”,从根本上来讲,具有“正命”的性质。“正命”具有正确对待命的含义。张载论命,首先把“命”与“遇”区别开来。“命禀同于性,遇乃适然焉。……行同报异,犹难语命,犹可言遇。”(《正蒙·乾称》)“天所命者,通极于性;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正蒙·诚明》)“命”与“遇”的区别在于有无必然性,有其必然性是“命”;只具有偶然性,就不是“命”而是“遇”。“命”与性具有相同的性质,它们都根源于天赋,贯注于形体之中。行善则得吉,行恶则得凶,这是正常的自然法则,是命。而如果行同而报异,行善或得凶,行恶或得吉,这是纯粹偶然的,并不具有必然性,所以这不是“命”,而只是“遇”。张载举例说,舜、禹有德有位,是“命”;孔子有德无位,继世之君有位无德,是“遇”。
由于张载将偶然性从命中剔除出去,将命归结为带有必然性的东西,所以他特别强调人的后天的修为,强调“义命合一”,指出“义命合一存乎理”。义是当然之理,命是自然之理。一个人操守行为与实际得到的结果相符合,那就是理之当然,也是理之必然,即义与命的统一。就义与命的统一而言,人所能做的,就是他的道德修为。所以,“义命合一”是以义为重心的合一。以义为重心,就是以个体自身的积极有为的精神,以自强不息的精神来面对一切、应对一切。所以,张载虽然承认有命,承认有人所不能驾驭的外在必然性,然而在他看来,人在命面前并不是无所作为,更不能只是被动地、消极地等待,听从命运的摆布和安排,而是要努力进取、积极有为,促使事物向好的方向发展。所以张载的“立命”论并不带有宿命论的色彩。与此相反,二程反对张载分命与遇为二的观点,将遇完全归结为命。有人问程颐:“问命与遇何异?先生曰:‘人遇不遇,即是命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在二程看来,“用舍无所预于己,安于所遇者也。”(《河南程氏经说》卷六)这样,虽然他们也主张“义命合一”,但他们的命论却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宿命论的色彩。
由于张载将命与义合而为一,将外在必然与内在当然统一、结合起来,也就是将天与人、顺应自然与自强进取结合起来。一个人果能如此,他就可以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条件下,都能做到心安理得,都能保持身心的平衡和安宁。“存,吾顺事;没,吾宁也。”(《西铭》)活着的时候,我就好好做事;死了,我的灵魂就宁静地安息。否则,活着的时候不好好做事,死后灵魂也不得安宁。这就是张载哲学“立命”论的最后结论,就是张载为万千生灵所确立的精神家园,所确立的灵魂的安顿处。
三、“为往圣继绝学”——接续儒学传统
“圣人”一词虽为先秦儒、道、墨、法之共同用语,然而墨、法中绝,道于圣之外,更多言“至人”、“神人”、“真人”,后世更是如此,而释家言佛不言圣。所以,汉以后,“圣人”一词几乎成为儒家的专用语。张载“为往圣继绝学”,并不是要接续一般意义的中国学统,而是明显地要自觉接续儒家之学统。
儒学又何以成为绝学?其实,儒学在中国历史上任何时候也不曾绝。孟子讲“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孟子·滕文公下》)其中带有很大的夸张成份,带有明显的为儒学现有的处境深为担忧、深为不满的成份。张载讲儒学成为绝学,很大程度上也带有这种因素。所以这一断语中情绪的成份也许更多于事实的成份。
对儒学当下处境的深切担忧,在张载之前,在韩愈那里已经有非常明显的表现。韩愈说:“周道衰,孔子没,火于秦,黄、老于汉,佛于晋、魏、梁、隋之间,其言道德仁义者,
不入于杨,则入于墨,不入于老,则入于佛。”(《原道》)应当承认,孟之后,特别是汉以后,受佛、道之冲击,儒学确实出现了中衰的迹象。这种中衰不仅表现在自身地位的下降,更表现在千余年间儒学没有能够出现承前启后、卓越显赫的代表人物。唐初之王通,中唐之韩愈,虽然都自觉地担当起绍续、重振儒学道统的责任,但建树都不是很大。儒家道统的真正发扬光大,还是宋学勃兴以后的事,也就是说,在张载之前,儒学中衰的现象并没有发生根本的改观。所以,张载提出“为往圣继绝学”还是有一定的事实根据的。
张载要为往圣继绝学,那么,往圣之绝学,也就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一脉相传之道,究竟是什么呢?虽然韩愈首倡儒家道统论,但对儒家道统之基本内容,韩愈仍是语焉不详。所以,这一问题一直是一有争议的问题。然而,如果对儒家学 …… 此处隐藏:1445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