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2 检验人员应不少于一名。
5.2.1.3 车身主修及维修涂漆人员均不少于两名。
5.2.2 组织管理条件
企业的组织管理条件应符合5.1.2的要求。
5.2.3 设施条件
5.2.3.1 应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少于20m2。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作业项目及计费工时定额等,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5.2.3.2 停车场面积应不少于30m2。
5.2.3.3 生产厂房应不少于120m2。
5.2.4 主要设备 :电焊及气体保护焊设备;气焊设备;压力机;空气压缩机;汽车外部清洗设备;打磨抛光设备;除尘除垢设备;型材切割机;车身整形设备;车身校正设备; 车身尺寸测量设备;喷烤漆房及设备; 调漆设备(允许外协)
5.3 电气系统维修
5.3.1 人员条件
5.3.1.1企业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检验人员应符合5.1.1.1~5.1.1.3的要求。
5.3.1.2 检验人员应不少于一名。
5.3.1.3 电子电器主修人员应不少于两名。
5.3.2 组织管理条件
企业的组织管理条件应符合5.1.2的要求。
5.3.3 设施条件
5.3.3.1 应设有接待室,其面积应不少于20m2。接待室应整洁明亮,明示各类证、照、作业项目及计费工时定额等,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5.3.3.2 停车场面积应不少于30m2。
5.3.3.3 生产厂房应不少于12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