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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15)

时间:2025-07-06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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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节水管理部门的批准,符合当地节水及环保要求。

5.6 涂漆

5.6.1 人员条件

至少有一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汽车维修涂漆人员。

5.6.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12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40 m2。

5.6.3 主要设备: 举升设备; 除锈设备; 砂轮机; 空气压缩机; 喷烤漆房(从事轿车喷漆必备)或喷漆设备; 调漆设备(允许外协); 吸尘、通风设备。

5.7 轮胎动平衡及修补

5.7.1 人员条件

至少有一名经过专业培训的轮胎维修人员。

5.7.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30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m2。

5.7.3 主要设备:空气压缩机; 漏气试验设备; 轮胎气压表;千斤顶;轮胎螺母拆装机或专用拆装工具;轮胎轮辋拆装、除锈设备或专用工具;轮胎修补设备; 车轮动平衡机。

5.8 四轮定位检测调整

5.8.1 人员条件

至少有一名经过专业培训的汽车维修人员。

5.8.2 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面积不少于40 m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30 m2。

5.8.3 主要设备: 举升设备; 四轮定位仪; 空气压缩机;轮胎气压表。

5.9 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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