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内部轻视物流服务,不能上下一致遵循物流服务规定,以至物流服务水平不能与需求方达成共识,物流服务不能获得顾客满意。
(2)物流服务水平的确定程序不清,高层管理人员不关心物流水平的确定,一味强调低成本运作,未从全局考虑就予以确定或直接交由物流部门确定物流服务水平,责任不清。
(3)在物流水平的确定过程中,未能详细了解顾客有关物流方面的需求,也缺乏对竞争对手物流服务水平的了解。
(4)企业对物流服务外包认识不到位。这说明许多企业可能就没有将物流外包的想法,没有认识到使用外部物流服务是提高企业自身物流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
(5)物流客户服务,短期内可以看作是一种单一的交易行为,长期内则是一种契约关系。作为一个物流服务供应商,如果没有长期的客户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国内很多企业没能真正理解到自己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交易完成后只把其当作是单次交易,没有意识到应该与客户长期合作,也就是公司与客户间缺少建立良好战略同盟关系的意识。
相比之下,国外企业的客户服务人员都要持证上岗,对客户服务人员的培训已有二三十年的历史,而德国在上世纪70年代就开始了。国外先进的物流企业都非常重视物流客户服务对本企业经济的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