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筒自校正规程
文件编号:BDBT/JS-GC-38
1.目的
规范量筒的使用、自检等各环节的控制要求,保证计量仪器的有效使用,以确保量筒的检测精确度的持续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化验室过程检验/最终产品检验过程中所使用的量筒。 3.校准依据:
JJG 196-2006 《常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4. 职责
化验室负责量筒的自校管理。 5.校准方法: 5.1校准项目(表1)
版本号:A/0
5.2 校准条件与设备: 5.2.1 温度
校准环境温度25±1℃,室内温度变化不超过2℃/h。
5.2.2 校准所用介质:蒸馏水。 5.2.3 所用设备:
a.0.01g电子天平 b.0~50℃温度计 c.具塞称量瓶
5.3 校准过程: 5.3.1外观要求:
a.量器应具有厂名或商标,标准温度,用法标记,标称总容量,准确度等标志; b.量器无影响计量读数的缺陷,包括集密的气线(气泡),破气线(气泡),擦伤,
铁屑和明显的直棱线;
c.分度线应清晰完整,平直均匀,且与器轴相垂直,相邻两分度线中心距离应大于1mm;
d.流液嘴应逐渐向关口缩小,流液口必须磨平倒角或融贯,内孔不应偏斜,口边平整光滑,不得有粗糙和缺口,且与纵轴相垂直。 5.3.2 容量允差(衡量法)
5.3.2.1 纯化水质量的标定:
加纯化水至量筒,使液面达到最高刻度标线,将水倒入具盖碘量瓶内,称定称量杯与水的重量,扣除空瓶的质量,计算得纯化水的质量。
5.3.2.2 计算方法
V校=V实-V读 V实=M/ρ M=M瓶+水-M瓶
式中 V校—校准点的校正值,ml V实—校准点实际容积,ml V读—校准点放出体积的读数,ml M —校准点放出水的重量,g M瓶+水—校准点放出水和瓶的重量,g M瓶—空瓶的重量,g
表2 不同温度时水的密度与校正值(20℃)
举实例说明:
5.4 校准周期:一年
量筒自校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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