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和“一通三防”技术管
理体系以及追究考核细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矿“一通三防”工作现场管理,抓好“一通三防”责任落实,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管理责任体系树图
二、管理职责
(一)行政管理体系职责
1、矿长
⑴矿长是矿井“一通三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⑵负责贯彻上级颁布的一系列“一通三防”指令、决定、规定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⑶认真抓好“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在本矿井的有效落实。
⑷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并配齐与实际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证“一通三防”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建立健全有关责任制,并确保人员素质。
⑸定期检查“一通三防”工作,优先解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对专项资金及安全费用必须按计划专款专用。
⑹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专门分析研究“一通三防”工作,提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⑺负责把“一通三防”工作分别落实到分管副矿长。定期检查“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有关部门“一通三防”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的解决情况,并落实有关奖惩办法。
⑻对本单位职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负责。 ⑼每日对矿井瓦斯检查报表、安全监控系统报表等进行审阅、签字,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⑽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重大事故应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