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要技术规格,应符合表9.1.2的规定。
9.2.2电梯机房内应设有起重锚环。设备周围的安装和检修间距不应小于500mm,电器设备尚应满足有关规定的间距要求。
9.2.8自动扶梯穿过楼板处,沿洞口应设高度不小于1200mm的栏杆或栏板。洞口边缘与自动扶梯扶手中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
9.2.9自动扶梯的踏步面至顶部洞口处的建筑物底面垂直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300mm。
9.2.10自动扶梯穿过楼板时,楼板底面至踏步面的距离小于1300mm处的洞口两侧边缘,应设有不小于300mm高度的垂直防护板。
9.2.1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设就地控制和自动控制装置。
1.12 地铁通信与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