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实施方案
根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职责分工,今年再认定一批产业特色明显、产业链比较完善、龙头企业主导、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在此基础上,形成若干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产值规模超千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使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成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撑。
二、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和建设方式
(一)认定范围。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认定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产业范围,主要是列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8大重点发展领域的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领域。
(二)认定条件。
1、总体要求。产业基地要有总体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产业主导地位突出,产业规模优势明显,产业集中度较高,产业配套较完善,对所在地区的产业支撑、引领、示范和带动能力较强。拥有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一批配套企业,产业链较完善,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并享有相当知名度,具有较强的行业带动潜力。技术优势明显,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力量,其研究开发经费稳步增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明显高于行业的平均值。产业增长性较强,增速高于全省工业平均水平。投资环境良好,有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国际化程度较高,成为当地“引进来”和“走出去”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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