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实施方案
(三)建设方式。
按照“省市联动,合作共建”的原则,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与所在地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XX产业)合作协议,双方共同在规划引导、园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引技、关键技术突破、重大产业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产业链建设、标准制定、人才支撑、投融资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集中力量,集中资源,集中投入,省市联手推动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率先突破。
三、建设内容和措施
(一)加强产业规划布局。加强对各地的规划指导和支持,并将基地优先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各地结合自身产业基础和优势,选择一两个最有基础和优势的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基地产业布局,确保产业发展用地、环保指标落实以及基础设施到位等。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出台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政策配套、资金扶持、项目建设、技术攻关、市场拓展、人才支持等方面,加大对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资金、技术、项目、人才等资源向基地集中,形成少数龙头企业引领、大量中小企业配套、产业链条完善的产业集群。同时,大力支持申报国家级产业基地。各市或基地所在地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制定配套优惠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三)加强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以重大龙头项目为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