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手册范本
本号以A、B、C、D依次后延;
3.7.2作废的文件由申请作废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按要求审核、批准后的文件按《文件发放、回收记录》收回并记录,作废文件加盖“作废”印章,由文件发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需作资料保留的作废文件,经文件批准人批准后由文件管理员加盖“保留”印章方可保留。
3.8文件的管理
3.8.1文件经编制审核批准后,由各部门列入《受控文件清单》,并按《文件配备表》明确分发的部门或人员。综合部负责分发并控制其版本。
3.8.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原稿由综合部统一保存。各部门负责保存相关的带有受控标识的文件,文件应有序、分类的加以保存以便于识别、存取和查阅。
3.8.3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随意划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整洁和完好。
3.8.4需临时借阅或复制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向文件管理部门借阅、复制文件,借阅者应在指定日期归还文件,原版文件一律不外借,防止文件丢失或损坏。复制的受控文件必须由文件管理人登记编号,并加盖“受控”标识。
3.9 外部文件的控制
直接执行的各类外部文件,由文件归口批准人员批准后列入《受控文件清单》。
4.相关文件
4.1《记录控制程序》 4.2.4
5.标准表格
5.1《文件配备表》
5.2《文件领用、回收记录》
6.3《文件更改申请》
6.4《文件销毁申请表》
6.5《受控文件清单》
6.6《文件借阅、复制登记表》
4.2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予以控制,以提供对产品、过程和体系符合要求及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证明产品、过程和体系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3.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