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中的中国行政区划及其应然走向
到今天。
3、经济主导规律。行政区划的形成、演变、发展,是政治、经济、文化、军事、自然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而其中经济是最经常、最基本的主要影响因素,这主要表现在:行政区划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随着经济重心的迁移,行政区的数量相应发生变化;历代行政区域的划分,都把户口和财赋的多寡作为重要依据之一。
4、层级一幅度规律。中国的地方行政区划以虚、实三级制历时最长,二级制多存在于各王朝建立初期、最高地方政区名称更换之前,然后是虚三级制,再实三级制。多级制为少数民族统治国家时期所特有。行政区划层级与幅度之问存在着明显的制约关系,层次少,必然管理幅度大、反之亦然。
5、基层政区稳定规律。县级以上行政区频繁变更,县和县以下的基层行政组织相对稳定,是中国行政区划演交的规律和特点之一,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起着独特的作用。
县是中国的基本行政区,具有完善而独立的行政系统。县令(长)或知县为一县之最高行政长官,统揽县内一切事务,其下有县丞、主簿、县尉及典史等众多的属吏,组成庞大的机构。因此,尽管县以上的行政区划变更频繁,社会上常发生剧烈的动荡,县及县以下的基层组织都能正常运转,不受其影响,这是县和县以下的基层组织能长期保持相对稳定,也是中国难以摆脱封建专制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中,政权和族权长期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在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是基层组织和封建社会长期稳定的又一重要原因;严密的户籍制度和封闭式的社会结构,是县及县以下基层组织长期稳定、封建社会停滞不前的另一原因。中国的封建社会,上有高度集权的强大的中央专制政权,下有以县级机构为核心、严密的乡里组织为基础的基层行政体系,组成了全封闭型的、十分稳定的社会结构,使中国的封建社会得以存在2000多年之久。
二、社会主义行政区划的性质
我国行政区划的性质是由我国的国体、政体、国情决定的。不同的阶级社会,统治阶级设置行政区划的目的有根本的区别。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