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管理办法及附件
表五 审 核 结 果
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管理办法及附件
申 报 要 求
申请《资质证书》的单位须填写《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下列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报送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办公室。
(一)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二) 固定的工作场所证明。
(三) 申报乙级、甲级证书的单位应提供试验、化验条件的证
明材料。
(四) 持有能支持完成其申报业务的一项以上关键技术的有关
材料。包括专利证书、技术鉴定证书及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推荐证书或获奖证书。
(五) 所聘用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合同及职称资格证
书、身份证,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员培训证明。
(六) 本单位质量、安全、劳动管理规定。
(七) 能证明其承接环境污染治理业务能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八) 一个以上工程项目的验收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设
计方案、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批复意见、项目业主意见等。
(九)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评定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