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3)

时间:2025-07-04   来源:未知    
字号: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确定具备条件的单位作为食品卫生检验单位!进行食品卫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临时控制措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对已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可以对该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

其原料(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

消毒"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中毒报告$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和接收病#

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

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七条

第八章

第三十九条法律责任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责任$违反本法规#

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