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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业务工作手册(3)

时间:2025-07-0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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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手续必看材料

第一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

4、《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

第二部分 房屋所有权登记业务

第一章 业务流程、各岗位职责和对外承诺时限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程序流程图

1、一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注:①初始登记、注销登记在受理环节,工作人员应实地查看。

②2008年12月1日前(登记簿系统正式启动日)已经进行登记但还未建立登记簿的房屋,在办理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等业务时,应当同时建立房屋登记簿;在办理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限制、遗失补证、换证等业务时,应先行补建该房屋的登记簿,而后再办理相应的登记。

2、依法只进行登记不发放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登记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归档

3、2008年12月1日前已登记房屋的登记簿补建流程

受理人员从郑州市房地产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简称信息系统)提取系统信息,预建立房屋登记簿——审核人员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建立登记簿

本手册如无特殊规定,所称登记簿应为电子登记簿。

4、查封限制由受理人员直接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二、各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受理人员职责

1、指导申请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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