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投资研报
这里制片方是电影的制造者,影院是电影的零售终端,而发行方充当着连接制造者与零售终端的分销商的角色。不过与一般商品的分销商不同,电影发行方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它必须承担影片的营销工作,且这部分是发行商的工作重点之一。
影片发行的流程中,第一步,从众多制片商出品的影片中选择购买最具市场潜力的影片的发行权。第二步,把购得的影片发行权安排在尽可能多的院线中放映,说服院线尽可能多的安排放映场次。第三步,对影片进行宣传推广,销售影片广告,吸引尽可能多的观众观影。(在实际操作中,制片方、发行方及放映方在很多情况下已经提前签订了合作条约,影片发行流程的不同步骤并非一定严格区分。)
其中发行商的大部分日常工作都在第三步,营销。既然发行商本质上是分销商,营销能力是体现发行商发行能力的关键之一。影片票房成绩好坏很大一部分归因于此。工作内容包括投放电视广告,网站广告,报纸广告,杂志广告,户外展示广告,印刷品广告等一系列广告形式;并结合在传统媒体及互联网上的各种造势活动。目的就是吸引观众产生强烈的观影欲望,并营造观众舆论形成对影片的良好口碑进而吸引观众观影。
发行商的利润空间
发行商通常会与制片商及放映方签订合同规定票房的分成比例。
具体比例通常与影片制作费用的大小有关,制作费用大的影片,制片方获得的分成比例在总票房中便大一些,制作费用小的影片,获得的分成比例在总票房中便相应小一些。一些小制作影片发行商会买断其发行权,而不向制片商进行票房分成。发行方将影片成功推销给放映方后会向其收取预付款,同时核算放映方的票房收入。票房收入讲按协议进行分成。
我国电影票房需要扣除5%的国家电影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专项基金,以及3.3%的营业税。当前的我国电影行业利润分配的情况,扣除以上两项费用后。“这其中制作方和发行方综合可以分到一部电影票房的40%左右,这其中的10%-15%为发行方所有,也就是说,发行方最终可获得电影总票房的6%左右。”(来源:光线传媒,王长田)其余50%多的票房则由下游放映渠道进行分成。影院在其中可以拿到其中九成以上,剩下的归院线所有。
根据保利博纳11月在香港举行的针对机构投资者所使用的非正式路演PPT文件,公司称税后发行收益约占总票房的15%。高出行业平均水平近一倍以上。
发行业务的特点
电影是资金需求巨大的产业,制片方需要投入巨资拍摄影片,放映方则是一次性投入较大资金建设影院,然后经历3-5年漫长的成本回收期(来源:星美国际,袁鑫)。在整个电影产业链中,唯有发行业务是资金投入相对较少的一环。
“发行电影从业务模式来看属于轻资产业务,不需要什么大的投入,现金流不错。”(来源:红杉资本,孙谦)。但风险小的同时,票房分成也较为有限。
前面分析了发行业务的三阶段,不同阶段要求发行公司具备相应的能力。
购买发行权,关键在于发行商的眼光。发行商需要敏锐的把握观众对影片的喜好,一个优秀的片源可使发行商的工作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