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3、坚持激励先进,增进成长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法度规范,便于操纵,利于考核。
5、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派的主要依据,无考核结果,不介入绩效工资分派。
6、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派的全过程均公示、公开,阳光操纵,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7、坚持向一线教师、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8、坚持“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的分工原则。
三、考核对象
依照教育局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在职在岗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以县局统一规定为准)。
四、考核发放的资金来源
财务局划拔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五、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基本工作的总体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本部分结果占个人按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考核内容为:
(一)若达到以下4条要求,则享受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工作态度规矩,能从命学校的工作安插,勇挑重担,遵守校规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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