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②关心学生。以人为本,不体罚侮辱学生。如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经查属实,或有师生家长反应至上级组织,每人每次扣3分。歧视差生,想方设法赶差生离班离校或故意刁难后进生学生家长,禁绝后进生进班或拒绝学校安插的后进生进班,每人次扣除10分。
③团结协作,变革进取,作风正派。如有故意制造矛盾、挑拨离间,打斗斗殴或猥亵女学生,诬告他人或在社会上撒布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者,本项不得分。
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如在办公室或校园打牌、打赌、酗酒闹事,每发明一次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⑤从命组织分派,积极完全各级各类组织分派的各项任务。尤其是平时安插的各类临时任务,如不从命分派,情节轻微、视情况每次扣除3分。
⑥严格学籍管理,不得私自调换学生、或插转学生、或因教育不当引起的学生流失者,每发明一人次扣除3分。
以上各项无扣分项及得满分20分,有扣分项累计扣除,直至扣完本项为止。
2、能(30分)
①惯例教学工作的五环:备、讲、批、辅、考,由教导处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按教导处每学期检查定等分类赋分,A、B均不扣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②教研教改工作,由教导处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按细则考核予以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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